玻璃窯爐內襯耐火磚砌筑工程驗收質量標準
發布日期: 2018-07-26 18:32:55 閱讀量(2869) 作者:每座玻璃窯爐應為一個分部工程。每個分部工程宜劃分為煙道、蓄熱室和小爐、熔化部和冷卻部、通路和成型室等分項工程。每個分項工程可按施工段和同一部位的不同砌筑材料劃分為一個或若干個檢驗批進行驗收。
最新版的《工業爐砌筑工程質量驗收標準》中對于玻璃窯爐耐火材料的砌筑驗收標準規定如下:
主控項目
1.耐火材料的品種、牌號應符合設計要求。
檢驗方法:觀察檢査,檢査檢驗報告或質量證明書。
2.當設計圖紙沒有規定時,干砌砌體內磚與磚之間應相互靠緊,不得加填充物。
檢驗方法:觀察檢査,檢査施工記錄。
3.煙道磚縫的泥漿飽滿度應大于90%.其他部位應大于95%。
檢査數量:每層爐底抽査2處?4處;爐墻每1.25m高檢査1次,每次抽査2處?4處;拱頂抽査2處?4處。
檢驗方法:用百格網檢查磚面與泥漿粘接面積,每處掀3塊磚,取其平均值。
4.成型室的尺寸、成型室與玻璃成型設備的相對位置應符合設計要求。錫槽縱向中心線應與窯爐縱向中心線一致.錫槽底錨固件的焊接應牢固。
檢驗方法:經緯儀檢査.拉線檢査,錘擊檢査。
5.拱腳磚應緊靠拱腳梁,各部位窯拱砌體不得有下沉、變形和局部下陷。
檢驗方法:觀察檢査。
一般項目
1.玻璃窯爐砌體的磚縫厚度應符合表1的規定。
檢查數量:每個檢驗批中按勘體部位抽奄2處?4處.小于5平方米的部位抽査1處。
檢驗方法:在每處砌體5平米的表面上用塞尺檢査10點,比規定磚縫厚度大50%以內的磚縫,I、Ⅱ類砌體不超過4點,Ⅲ類砌體不超過5點。
2.玻璃窯爐砌體的允許偏差和檢驗方法應符合表2的規定。
3.煙道、蓄熱室和小爐砌體除應符合本標準規定的基礎窯爐砌筑規定外,還應符合下列規定:
1格子體表面應保持水平,上、下層格孔應垂直,格子體與墻之間的縫隙應符合設計要求;
2蓄熱室實際中心線的允許偏差應為0mm?5mm.各小爐實際中心線的允許偏差應為0mm?3mm。
檢査數量:全數檢査。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尺量檢查,檢查施工記錄。
4.池底、池壁應符合下列規定:
1池底磚應擱放準確,池壁頂面標高的允許偏差應為±5mm,其中浮法窯池壁頂面標高的允許偏差應為0mm?5mm;
2膨脹縫應留設均勻、平直、位置正確,縫內位清潔并按規定填充材料#
檢查數量:池底砌體抽査4處?6處,標高每3m長檢查1點.膨脹縫全數檢査。
檢驗方法:觀察檢査,水準儀檢查,尺量檢查,檢査施工記錄。
5.各部位窯拱砌體拱腳磚的位置和標高應符合設計要求;窯頂內表面應平整,錯牙不應超過3mm
檢査數量:錯牙抽査2處?4處,每處5平米;其他項目全數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水準儀檢查,塞尺檢查,尺量檢查。
6.接觸玻璃液的池底、池壁及其上部結構砌體內表面應清潔,磚縫內不得有雜物。
檢查數量:按部位抽查3~5處,每處5平方米。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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